前幾天老媽來電告知,家裡收到我的國民年金繳費通知單,每個月要繳交NT674。查了一下相關資訊,發現這筆錢不交是不行滴,政府硬是把手伸到人民口袋啦~~
目前實施對象,只要25~65歲,無軍公教勞農保,一律「柔性強制」加保國民年金。柔性強制這個詞到底是誰想出來的,太好笑了啦。雖然不繳納保險費對於被保險人沒有罰則,但勞保局會對配偶處以NT3000~NT15000的罰鍰,所以柔性是對單身者而言,如果已經結婚,算你倒楣囉!
這個制度實在很不合理,一般未加入勞保的,大多數是家庭主婦或失業人口,要是失業連吃飯都成問題了,哪裡還有錢繳保費啊。而且保費第三年起還會逐年調漲,失業越久繳的錢越多。若65歲後同時可領取其他福利津貼﹝如勞保年金﹞,能領取的國民年金還要打折...
可怕的還不只這些...若未滿65歲不幸去世,家屬只能以事發時投保金額計算,領取五個月喪葬費。若65歲後去世,遺屬當然可請領給付,但是...若「配偶」再婚,就無資格領取!若配偶已能請領自身年金,還是只能擇一領取。「子女」必須符合任一以下條件:未成年、無謀生能力或收入低於基本工資,否則一樣無法領取!若遺屬請領年金後去世,後續順位也不得再次申請領取...多麼嚴苛的條件啊,配偶一定要當鰥夫或寡婦,子女一定要年幼或貧窮,要不然繳了數十年的保費,身後什麼都拿不到,太荒謬了。
雖然有這麼多不合理的條款,但法令在前,還是不得不繳。要不是怕被罰,誰會為了在65歲後領那幾千塊錢而加入這毫無保障的保險?現在我只覺得被政府搶劫了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